2019、2020級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生:
根據《東北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方案(試行)》等有關規定,學校將開展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為做好此次評定工作,經學院研究,依據《機器人科學與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細則(2020版)》制定了具體工作安排,現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基本修業年限內的2019、2020級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研究生
二、評選比例及名額
碩士學年 | 年級 | 參評人數 | 一等獎學金名額 (參評人數的40%) | 二等獎學金名額 (參評人數的40%) |
第二學年 | 20級 | 39 | 16 | 15 |
第三學年 | 19級 | 37 | 15 | 15 |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學期內無違紀受處分行為。
3、誠實守信,團結同學,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學習態度端正,專注科學研究,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社會實踐活動。
5、遵守教學管理相關規定,修滿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取得規定的學分。
(二)以下情況不能參評全部或部分等級獎學金評選
1、未進行注冊者,不能參評獎學金。
2、2次(含2次)以上無故缺席集體活動者,不能參評獎學金。
3、擅自涂改、轉借研究生證,弄虛作假者,不能參評獎學金。
4、違章用火用電及其他違紀行為受處分者,不能參評獎學金。
5、未修滿培養方案規定的最低學分或必修課未修全者,不能參評獎學金。
6、有課程不及格者,不能參評一等獎學金。
7、在第三學年獎學金評選時,開題未通過者,不能參評獎學金。
8、被認定為學術不端者,不能參評獎學金。
9、獲評獎學金后,發現期間存在學術不端行為者,將取消其所獲獎學金榮譽并追回全部獎學金。
四、提交科研綜合表現材料要求
1.科研成果證明材料原件及一式兩份復印件。科研成果包括學術論文和發明專利,要求申請者須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且第一作者署名單位為東北大學。科研成果最多提交三項。論文認定以錄用通知和交款收據為準,專利以授權書為準。學術論文已發表的,要求復印封面頁、目錄頁、論文首頁、檢索證明等主要信息頁面,不要把全部論文復印;學術論文錄用但未發表的,要求復印錄用通知、交款收據。
2.科研項目及科技競賽獲獎最多各計算1個,提交材料時要求提供原件及一式兩份復印件。參與科研項目并取得標志性成果(如獲獎等)的同學須提交相應材料,由評審委員會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賦分。科技競賽以獲獎證書或組織單位公布的獲獎結果文件為準(署名單位必須為東北大學)。科技競賽認定和等級參見《東北大學學生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管理辦法》(東大學創字〔2021〕1號)之附件一:東北大學學生課外學術科技競賽星級分類表(2021版)。
3.填寫《2021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請人科研情況匯總表》,所有成果的時間計算區間為2020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14日。
五、時間安排及相應要求
7月12日前,學院研究生會、各班黨支部委員會提前組織學生干部述職考核,學生工作辦公室最終確定干部加分;
7月13日前,班長組織班委會審核全班參評資格,收集、整理A加權學業成績、B=科研綜合表現、C=開題報告成績、D=承擔社會工作及各項活動、E=中期答辯成績、F=推免生加分等項原始數據;
7月14日17:00前,學生對照《評選細則》自查是否符合參評條件,按要求提交科研綜合表現支撐材料復印件2份及《2021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請人科研情況匯總表》1份給班委會,《2021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請人科研情況匯總表》電子版發至班級群內;
7月15日,班委會對科研綜合表現申請材料進行整理、初審,征求班級同學意見,退回不符合計算區間等要求的材料,制作評審統計表,初步計算Z=總成績,提交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7月16-19日,學院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二審,退回不符合計算區間等要求的材料,經評審委員會副主任三審通過后,準備評審會材料;
7月20日,學院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確定評審結果;
7月20日-7月24日,評選結果在學院網站公示,公示網頁設在“學生工作”欄目下的“通知公告”中。填寫《東北大學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明細表》。
六、組織監督及其它要求
1.為切實加強領導、嚴格把關,學院成立由學院常務副院長任主任委員,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和主管學生工作副院長任副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輔導員、研究生教學秘書、研究生代表任委員的評審委員會,負責學院研究生各類獎助學金、榮譽獎勵的申請組織、初步評審等工作。評審委員會嚴格掌握評定條件和標準,嚴格審核有關程序和環節,確保評定工作公平、公正。
2.碩士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審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助困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學校有關教育法規,接受全體師生監督。學院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舉報電話:83682490。申請材料在評審及公示階段如經查實有弄虛作假情況,取消申請者參評資格;對已經獲得此獎學金的碩士研究生,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和其他不實行為,經學院評審委員會核實后報送學校評審領導小組,追回已經發放的獎學金,并給予相應的處分。凡有徇私舞弊行為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因開題、中期答辯延期,經學院評審委員會研究決定,2020級本次獎學金評定不計C=開題報告成績,待下一學年獎學金評定時計入;2019級本次獎學金評定計C=開題報告成績,不計E=中期答辯成績。
機器人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