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北大學關于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東大教字〔2018〕41號)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結合機器人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的推免生遴選的組織與實施工作。
組 長:吳成東
副組長:賈子熙 嚴志剛
成 員:李 寵 張孟新 馮德慧 汪 青
二、工作原則
堅持“知識、能力、素質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的工作方針,嚴格按標準進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程序進行。
三、推薦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理想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
3.學風端正,誠實守信。
4.品行優良,遵紀守法。
5.無不及格和無成績課程。
6.國家四級外語考試成績達到國家規定報考六級要求分數。
四、名額與考核
依據學校下達推免生名額情況,對滿足“五、(一)”條件申請的學生由學院組織考核。
兩年制推免生輔導員遴選名額由學校確定,按照學校整體工作安排進行。
研究生支教團推免生名額按國家規定單列,按照學校整體工作安排進行。
五、推免申請
(一)滿足推薦基本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推薦遴選:
1.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習成績GPA(總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專業前30%。
2.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符合學校認定的國家級(含)以上的大學生各類科技創新競賽一等獎(冠軍)的獲獎個人或代表隊主力隊員,“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優秀項目的核心成員,且學習成績GPA(總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專業前50%。
(二)滿足推薦基本條件,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良,學習成績GPA(總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專業前50%,可申請參加兩年制推免生輔導員遴選。
(三)滿足推薦基本條件,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良,學習成績GPA(總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專業前50%,可申請參加研究生支教團遴選。
六、專業綜合排名辦法
專業綜合排名成績=加權平均學分績×70%+綜合考核成績×30%,加權平均學分績和綜合考核成績滿分均為100分,該排名辦法只適用于以“五、(一)”條件申請的學生。
(一)加權平均學分績計算辦法
加權平均學分績由學生GPA(總平均學分績點)按以下公式計算得到:
加權平均學分績=(GPA+5)×10。
(二)綜合考核人員范圍
1.以“五、(一)1”條件申請的學生有資格參加綜合考核的人數上線為該專業推免生名額的150%,全部參加考核,按照申請者GPA排名先后順序入圍。
2.以“五、(一)2”條件申請的學生全部參加綜合考核。
(三)綜合考核方式及成績計算辦法
綜合考核由學院統一組織,學院成立深度綜合面試考核小組,面試專家人數不少于7人,且應為單數,考核內容包括對學生掌握的知識、學術研究能力、創新能力(學科競賽)、綜合素質測評等四方面的評價,滿分100分。
1.對學生掌握知識的考核主要考察學生掌握各方面知識的水平及能力,此部分占綜合考核成績的25%。
2.對學術研究能力考核主要考察知識應用能力,此部分占綜合考核成績的25%。
3.對創新能力(學科競賽)考核以學生獲得的創新創業成果為準,主要考察取得相關成果的真實性及實際參與完成情況,此部占綜合考核成績的25%。
4.對綜合素質測評的考核參考學生第二課堂成績單,重點考核學生思想政治素質、參與社會實踐、素質拓展、社會工作等方面的綜合表現,此部分占綜合考核成績的25%。
在專業綜合排名成績相同時,優先推薦考察要素依次為:曾兩次(含)以上榮獲校級(含)以上榮譽稱號或獎勵者>加權平均學分績>學生掌握知識面試成績>學術研究能力考核成績>創新能力(學科競賽)測評成績>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校級(含)以上榮譽稱號或獎勵包括:一等獎學金、優秀學生、優秀學生標兵、優秀黨員、優秀團員標兵、優秀團干部標兵、優秀學生干部標兵。
七、推薦程序
(一)學院根據學校分配的名額,確定專業推免生名額,并予以公示。
(二)符合推免生條件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向學院提交紙質申請,填報《機器人學院免試攻讀研究生匯總表》、《機器人學院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組織審查申請者的資格,并廣泛征求教師和學生意見,根據專業綜合排名及推免生名額確定擬推薦名單,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并排序上報教務處。
(四)兩年制推免生輔導員、研究生支教團等實行全校集中報名,公開答辯,由相關單位根據具體遴選辦法組織實施,提出擬推薦名單。
(五)創新創業學院負責組織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的認定工作,負責“五、(一)2”相關學生參加“綜合考核”的資格認定工作。
(六)所有擬推薦名單經校領導小組審核后,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七)已確定推免資格后,在截止時間內若有學生放棄,按綜合排名順序遞補,若遞補人數少于放棄人數,名額返還給學校。
八、監督與管理
(一)為確保推免生遴選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該實施細則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
(二)學院推薦遴選工作小組成員及相關人員若有親屬參加推免生選拔,應主動回避。
(三)對推免生遴選工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訴。
(四)推免生遴選工作中若發現不實之處或經查實不符合推薦條件者,取消其推免生資格,對具體責任者追究責任。
九、附則
本工作辦法由機器人科學與工程學院負責解釋,從2017級本科生開始實行。2016級本科生按照《東北大學關于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修訂)》(東大教字〔2017〕15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