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8年開始,教職工黨員黨費采取每年核算一次,全年統一按照一個標準收取的方式進行(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2018年黨費依據的是計劃財經處提供的2018年3月份工資和2018年2月份崗貼進行的計算。
在職教職工黨員(含人才派遣),每月以工資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收入為黨費收繳基數,即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補貼款、崗位津貼、管理崗貼(教師崗貼、教輔崗貼)、責任崗貼六項之和,扣除養老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公積金、所得稅后余額為基數。
其中,所得稅的基數為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補貼款、崗位津貼、管理崗貼(教師崗貼、教輔崗貼)、責任崗貼六項之和扣除養老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公積金的余額。對應公式:所得稅基數=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補貼款+崗位津貼+管理崗貼(教師崗貼、教輔崗貼)+責任崗貼-養老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公積金
所得稅計算公式為:
① 所得數基數<3500的,不計稅。
② 3500<所得稅基數<5000的,
個稅=(所得稅基數—3500)·3%
③ 5000<所得數基數<8000的,
個稅=(所得數基數—3500)·10%—105
④ 8000<所得數基數<12500的,
個稅=(所得數基數—3500)·20%—555
⑤ 12500<所得數基數<38500的,
個稅=(所得數基數—3500)·25%—1005
黨費收繳基數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按基數的0.5%交納黨費;3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按基數的1%交納黨費;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按基數的1.5%交納黨費;10000元以上,按基數的2%交納黨費。
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