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充分挖掘先進典型,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創建積極進取、奮發向上的優良校風和學風,經研究,決定在2017屆畢業生中評選校級優秀畢業生、優秀畢業生干部,現將評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及比例
1.評選范圍:東北大學2017屆本科畢業生。
2.評選比例:優秀畢業生按各學院2017屆畢業生總人數的4%遴選,優秀畢業生干部按各學院2017屆畢業生總人數的4%遴選。
二、評選條件
詳見2016版《東北大學學生手冊》中《東北大學本科生獎勵實施細則》(試行)。
注:(1)2016版《東北大學學生手冊》中《東北大學本科生獎勵實施細則》(試行)的優秀畢業生干部評選的具體條件1的“畢業學年內綜合素質測評成績不低于85分”不做參考。
(2)2016版《東北大學學生手冊》中《東北大學本科生獎勵實施細則》(試行)的優秀畢業生干部評選的具體條件4中“畢業學年內總平均學分績點在3.75分及以上”,修改為“學年內學習平均成績在75分及以上”。
(3)如畢業學年沒有課程,則對本學年學習成績不做要求,但各學院(部)可結合實際,對以往學習成績做必要參考,同時參評的畢業生干部須在思想品德、社會工作、文體活動、集體建設等方面表現突出。
三、評選程序和要求
1.各學院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并以此為契機,對畢業生開展理想信念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質教育,為畢業生文明離校提供保障。在評選工作中,要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評選條件自下而上廣泛聽取學生和教師的意見,增強評選工作的透明度,并且要加大優秀畢業生先進事跡的宣傳力度,在廣大學生中樹立模范典型。各學院要在民主評議的基礎上,按比例推選出候選人名單,并將名單在學院內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經學院主管領導審核后,報學生處審批。
2.請各學院組織被推薦參評的畢業生認真填寫《東北大學優秀畢業生評審表》、《東北大學優秀畢業生干部評審表》,經學院審核后無誤后,將《東北大學2017屆優秀畢業生(優秀畢業生干部)推薦名單》(含電子版)一式一份,《東北大學優秀畢業生評審表》、《東北大學優秀畢業生干部評審表》一式兩份報送學生處學生管理科。
3.材料報送時間截止到2017年4月14日17:00,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評審資格。